【摘要】傳統(tǒng)中國群體社會生活不豐裕,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國人缺乏相應的公德意識與紀律習慣。公民公德自律意識的形成需要政府、社會組織、媒體等多方合力:政府重在制定約束公民公德行為的法律制度體系;社會組織重在引導公民踐行良好社會公德;媒體重在宣傳普及公德常識,堅持正面宣傳與負面監(jiān)督同時發(fā)力。
【關鍵詞】社會公德 公德培育 公民素質 【中圖分類號】G417 【文獻標識碼】A
當前社會存在一些社會公德失范現象,究其原因,除個人與社會層面的因素外,在中國傳統(tǒng)的政治、經濟、文化影響下,傳統(tǒng)公德資源的匱乏也是一個重要原因。對于非個人道德素質問題引發(fā)的社會公德失范,我們首要的任務不是譴責與批評,而是要主動培育,進一步提高公民的公德素質。
社會公德分為“有所為”和“不作為”兩大類
現代中國的“公德”一詞,最早出現在梁啟超的《新民說》中,此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中國人所接受的公德義涵,基本上強調的是個體服務于集體和民族的國家道德觀。一些學者將社會公德分為兩種:一種是有所為式的、積極的公德,如樂于助人、見義勇為等;一種是不作為式的、消極的公德,如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不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等。這種消極性的、不作為式的公德是從狹義角度理解的社會公德,是最簡單、最起碼的公共生活規(guī)則,是每一個在公共領域活動的公民都應遵守的規(guī)則。
社會公德失范在當今社會的具體表現,一方面是上述有所為式的、積極的公德方面的失范行為,主要表現是有責不擔、見義不為甚至是見死不救等;另一方面是上述不作為式的、消極的公德失范行為,主要表現是漠視公共規(guī)則,如“中國式排隊”現象、“中國式過馬路”現象、在公共場所亂扔垃圾、隨地吐痰、大聲喧嘩等。某些情況下,一些公德失范行為的行為主體并非完全出于主觀故意,一些是緣起于自身生活習慣,還有一些緣起于社會傳統(tǒng)公德資源的缺乏。
中國傳統(tǒng)社會缺乏相應的公共觀念與紀律習慣
傳統(tǒng)中國群體社會生活不發(fā)達,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國人缺乏相應的公共觀念與紀律習慣。梁漱溟先生認為,中國傳統(tǒng)社會重家庭生活、缺乏群體生活,造成了中國人在傳統(tǒng)社會生活方面出現一些劣勢,其中在社會公德方面主要表現為缺乏公共觀念和紀律習慣。群體社會生活不發(fā)達,就談不上公共生活的發(fā)展,公共生活中的規(guī)則意識更無從談起,這種消極影響一直延續(xù)到現代中國社會。目前一些社會公德失范現象,就是與人們缺乏規(guī)則意識有關。
中國傳統(tǒng)社會的自然經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公共生活的發(fā)展。傳統(tǒng)社會是自然經濟,不具備形成大規(guī)模社會勞動分工和商品交換的條件,因此民眾生活空間的范圍有限,缺乏廣泛的社會交往,難以產生一些需要社會公德進行調節(jié)的公共領域。公共領域沒有發(fā)展起來,相應地也就缺乏調節(jié)社會公共生活的公德理念?,F代社會具有人群高度聚集、流動性大的特點,但一些人仍分不清“公域”與“私域”,無視公共場合的行為規(guī)則。
中國傳統(tǒng)社會遵從以儒家倫理道德為核心的傳統(tǒng)道德,一些學者指出儒家道德建立在傳統(tǒng)親情倫理基礎之上,主要闡述了在“熟人”社會中,人們所應遵循的道德準則和道德品質。費孝通先生提出,傳統(tǒng)中國社會的結構是一種差序格局,在這種社會結構中,個體以“己”為中心,個體較為注重在家庭生活、朋友交往中所應遵循的私德。行動的選擇大多以他人與自己的關系遠近為標準,較重視私人間的感情,習慣于把傳統(tǒng)的私人圈的交往方式運用于公共交往之中。這種影響是根深蒂固的,直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高速發(fā)展的今天,公共生活領域不斷擴大,我們還并未完全擺脫這種傳統(tǒng)差序格局的影響,一定程度上造成圈內“重情”、圈外“無情”的漠視公共利益的局面,導致社會公德意識淡漠。正如一些文章指出,人們很容易會為親朋好友“兩肋插刀”,但是當陌生人陷入困境時,常常冷漠對待。
多方合力培育公眾的公德意識
公民公德自律意識的形成需要漫長的過程,需要政府、社會組織、媒體等多方合力,共同引導公民提升公德素質。
政府重在制定引導與約束公民公德行為的法律制度體系?!豆竦赖陆ㄔO實施綱要》指出,“公民道德建設是一個復雜的社會系統(tǒng)工程,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律、政策和規(guī)章制度”。這是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對包括公德建設在內的道德建設手段的重視與強調。公德建設主要依賴于政府在道德層面對公民進行教育引導,但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體系也是必要的保障?!豆竦赖陆ㄔO實施綱要》中提到,“必須綜合運用各種手段,把提倡與反對、引導與約束結合起來,通過嚴格科學的管理,培養(yǎng)文明行為,抵制消極現象,促進扶正祛邪、揚善懲惡社會風氣的形成、鞏固和發(fā)展”。這種制度體系應涵蓋不同層次、不同方面,包括法律、政策、規(guī)章制度和文明公約等。如果說法律制度在強化公民個人私德的作用上存在一定局限性的話,那么它在公德領域的作用則是不容忽視的。公共領域的交往主要在陌生人之間進行,陌生人之間的交往是短暫性交往,在一個陌生的公共環(huán)境中,每個人的道德修養(yǎng)水平都能達到嚴格自律的程度是不可能的,公眾嚴格遵守社會公德要依賴制度保障。只有建立起系統(tǒng)性的公共生活法律制度體系,公民才能對自己的行為做出合理預期,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則來處理公共領域中的交往,長此以往習慣成自然,遵守公共領域規(guī)則將逐漸內化為人們習慣性的行為方式。例如,實行“醉駕入刑”以來,酒后駕車的人數陡然下降,長此以往,“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開車”逐漸成為廣泛的社會共識。
社會公益組織等社會團體重在引導公民踐行良好社會公德。在社會公德的踐行方面,單純依賴政府及相關機構的強制手段是不夠的,可鼓勵社會組織參與社會公德的培育工作,發(fā)揮社會公益組織等社會團體的作用,共同推動社會公德的宣傳與踐行,可以在一些重要公共場合,深入到公民中引導人們踐行社會公德規(guī)范。如2017年3月,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發(fā)布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制定了有關生活垃圾分類的制度,提出實施的目標、垃圾分類的類別、激勵機制等制度化的內容,目標是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體系,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方案內容全面、切實可行,但是關鍵在于落實執(zhí)行。方案提到,“動員社會參與。樹立垃圾分類、人人有責的環(huán)保理念”,政府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只是第一步,接下來如何踐行至關重要,在這個過程中,社會公益組織等社會團體在監(jiān)督、引導、宣傳等方面可發(fā)揮重要的作用。
媒體重在宣傳普及公德常識,堅持正面宣傳與負面監(jiān)督同時發(fā)力。媒體在宣傳普及社會公德常識方面具有優(yōu)勢條件,在公德意識培育的過程中,媒體可利用自身優(yōu)勢發(fā)揮積極作用,利用公共平臺向公眾普及相關知識。可以依托網絡、電視、廣播、報紙、書刊雜志等傳播載體,廣泛開展社會公德意識的傳播,加大社會公德宣傳力度。廣泛宣傳正面信息,發(fā)揮榜樣示范力量,營造良好的遵守社會公德的輿論氛圍;適時曝光不遵守社會公德的行為,發(fā)揮監(jiān)督作用。這既是對不遵守公德者的輿論懲罰,也會對其他潛在公德失范者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對社會公眾公德意識的培育過程實際上是一個他律的過程,是一個引導公眾逐步完成從被動遵規(guī)到自覺遵規(guī)的過程。通過外在的法律與道德規(guī)范的約束,逐漸內化為社會公眾的內在意識,實現他律向自律的轉化,使公民的社會公德素質上升到更高的層次。
(作者為山東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
【參考文獻】
①肖群忠:《關于社會公德問題的幾個理論問題》,《河北學刊》,2007年第6期。
②于建東:《當代公德與私德的抵牾與和諧》,《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1期。
③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
責編/潘麗莉 趙橙涔(見習) 美編/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