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軍事情報傳遞的及時準確與否,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戰(zhàn)爭勝負。冷兵器時代軍事情報傳遞,可分為軍事預警信號傳遞和軍事情報傳遞兩個部分。烽火預警系統(tǒng),是傳遞速度最快的系統(tǒng),主要用于邊塞戰(zhàn)事,即農(nóng)耕民族與游牧民族之間的戰(zhàn)爭。而軍事情報傳遞則存在于各類戰(zhàn)爭中,并隨國土面積的擴大,逐漸形成了專業(yè)高效的傳遞制度。其最快傳遞速度也從日行四五百里,提高到日行六百里甚至八百里,滿足了不同時代的戰(zhàn)爭需求。
【關(guān)鍵詞】烽火 驛傳 軍事情報 羽檄 【中圖分類號】K23 【文獻標識碼】A
五原烽火急:古代軍事預警系統(tǒng)
交通和通信系統(tǒng),不僅是平衡國土資源空間分布不均的主要手段,也是維持國家大一統(tǒng)的基礎設施,及時準確的軍事情報預警和傳遞尤其如此。周幽王“烽火戲諸侯”導致自己被犬戎所殺的故事,家喻戶曉。
烽火是中國歷史上傳遞速度最快的軍事預警信號系統(tǒng)。漢代烽火傳遞的速度是每漢時不得低于一百漢里,即每小時不能低于三十公里,實際傳遞速度,遠高于最低速度。烽火報警的信號是以不同數(shù)量的火光、煙、標志物等的組合來實現(xiàn)的。“其煙看放時,若無事,盡一時;有事,盡一日。若晝放煙,至夜即放火,無事盡一夜。若夜放火,至天曉還續(xù)放煙。從烽放訖,前烽不應,煙盡一時,火盡一炬,即差腳力人走問探知。失堠或被賊掩捉,其腳力人問者即亦須防慮,且至烽側(cè)遙聽,如無消息,喚烽師姓名,若無人應接,先徑過向前烽,依式放火。仍錄被捉失堠之狀,告所在州縣勘當。”不僅失堠或被賊掩捉時需要鄰近烽師勘察情況并銜接,遇到惡劣天氣也是。據(jù)《居延新簡》載,漢代“匈奴人入塞,天大風、風及降雨不具烽火者,亟傳檄告,人走馬馳,以急疾為[故]。”唐代也有類似的方法,“若晝?nèi)贞幓揿F起,望煙不見,原放之所即差腳力人速告前鋒;霧開之處,依式放煙。”唐代時,烽火預警信號已大體能傳遞入侵者的規(guī)模信息。
盡管如此,烽火也只能是軍中之耳目,豫備之道,且易受敵人干擾,如匈奴人經(jīng)過多年的觀察,掌握了漢代邊塞烽火信號的規(guī)律,不時地釋放假烽火,干擾正常信號傳遞,讓邊塞將士虛驚慌亂一場。因此,準確詳細的戰(zhàn)爭情報,只能憑借政府運營的驛傳系統(tǒng)來傳遞。
六郡羽書催:軍情快遞制度與速度
驛傳,作為傳統(tǒng)中國的主要交通通信系統(tǒng),不僅集客貨運輸和通信于一體,而且軍政合一。驛傳動力主要以人力和畜力為主,而人畜每行走一段路程,都需要補充能量和休息,因此,歷代都在驛路上每隔十里、三十里、五十里等不同距離的節(jié)點,設置了驛、站、塘、臺、所、鋪等機構(gòu)。無論慢行的客貨,還是急行的官軍、糧草,又或是加急傳遞的最高軍事情報,都屬驛傳業(yè)務。
“羽檄起邊亭,烽火入咸陽。”漢晉時期,最快的軍事情報是由持“羽檄”的使者傳遞的。漢高祖劉邦曾以羽檄征天下之兵,未果。可見羽檄是皇帝征召軍人和快遞軍情的憑證。“檄者,以木簡為書,長尺二寸,用征召也。其有急事,則加以鳥羽插之,示速疾也。”取其急速若飛鳥也。烽火與羽檄從漢代起就成了邊塞戰(zhàn)事的代名詞。因此,“胡馬不窺于長城,而羽檄不行于中國”就成了國家無戰(zhàn)事、和平安寧的象征。羽檄為征兵之書,軍情緊急,通常是快馬不分晝夜接力傳遞,因此,傳遞速度比每漢時十里的“書檄”要快很多,即日行五百里。五百里是漢晉時期驛馬接力長跑的距離,也是羽檄傳遞的最快速度。
西周時已建有交通通信系統(tǒng),但將其轉(zhuǎn)變?yōu)榇笠唤y(tǒng)國家的驛傳,無疑是秦始皇的功勞?!端⒌厍啬怪窈啞份d秦時驛站設置是:“三十里一傳,十里一亭。”即每相隔十里,就要設一亭,為往來驛傳人員與馬匹提供完備的食宿。盡管秦始皇憑借馳道和郵驛,建立了完整的國家交通運輸和通信系統(tǒng),但秦的國家命運最終還是栽在符璽和驛傳上。秦時,管理國璽、羽檄之類印信的官員為符璽令。李斯和趙高,正是利用了符璽令這個職權(quán),私自截留秦始皇的遺囑,置太子扶蘇和蒙恬于死地,將胡亥扶上了皇位,導致嬴秦二世而亡。正如后人所言:“昔秦尚權(quán)詐,官非其人,符璽竊發(fā),而扶蘇殞身,一奸愆命,七廟為墟。”當然,作為國家管理人員,有人借符璽謀權(quán)篡位,還有人不惜用生命保護符璽,主持正義。漢因秦制,置符節(jié)令丞。《漢書·循吏傳序》云:“昭帝幼沖,霍光秉政,殿中夜驚。光召符璽郎取璽,郎不與,光奪之,郎按劍曰:‘臣頭可得,璽不可得。’光壯之,增秩二等。”一正一反兩個案例,可見國家印信正確使用與否,對國家命運有重大影響。
隋置符璽郎,唐承隋制,后因武后惡“璽”字,“改為寶。其受命傳國等八璽文,并改雕寶字。神龍初,復為符璽郎。開元初,又改為符寶,從璽文也。”唐的符寶郎“掌天子八寶及國之符節(jié),辨其所用。有事則請于內(nèi),既事則奉而藏之。”其中符節(jié)與驛傳密切相關(guān)。“凡國有大事,則出納符節(jié),辨其左右之異,藏其左而班其右,以合中外之契焉。”而在諸多的符節(jié)中,“所以給郵驛,通制命”的傳符,無疑是驛路常見的符節(jié)。與“所以起軍旅,易守長”的銅魚符不同,傳符是銀牌?!端问?middot;輿服志》載:“符券。唐有銀牌,發(fā)驛遣使,則門下省給之。其制,闊一寸半,長五寸,面刻隸字曰:‘敕走馬銀牌’,凡五字。首為竅,貫以韋帶。其后罷之。”
宋初,繼承了唐代的銀牌制度。如太平興國三年所制新牌中的飛龍符和麒麟符,顯然繼承了唐代雙龍符和麟符圖案。有宋一代,始終沒有平定邊疆的割據(jù)勢力,戰(zhàn)爭壓力日甚一日,因此建立了軍事快遞業(yè)務——急腳遞。急腳遞所用的傳符是檄牌。金字牌為檄牌之一種,也是傳遞速度最快的一種。據(jù)《宋史·輿服志》載:“檄牌,其制有金字牌、青字牌、紅字牌。金字牌者,日行四百里,郵置之最速遞也。凡赦書及軍機要切則用之,由內(nèi)侍省發(fā)遣焉。干道末,樞密院置雌黃青字牌,日行三百五十里,軍期急速則用之。淳熙末,趙汝愚在樞筦,乃作黑漆紅字牌,奏委諸路提舉官催督,歲校遲速最甚者,以議賞罰。其后尚書省亦踵行之,仍命逐州通判具出入界日時狀申省。久之,稽緩復如故。紹熙末,遂置擺鋪焉。”
“御前金字牌,一日數(shù)十置。冠蓋何紛紛,排日遣郎吏。”廣泛使用的金字牌,應用效果如何?宋人李心傳云:“余在成都,見制帥楊端明有命召,以丁卯歲十一月二十九日降旨,而戊辰正月末旬方被受,是日行才百余里耳。”可見金字牌快遞,在該制度運行的后期,傳遞速度下降很快,只相當于初時的四分之一。紹興末年,擺鋪應運而生。“紹興末邱宗卿為蜀帥,始創(chuàng)擺鋪。以健步四十人為之,歲增給錢八十余緡,以初三、十八兩遣平安報,至行在率一月而達。蜀去朝廷遠,始時四川事朝廷多不盡知。自創(chuàng)擺遞以來,蜀中動搖靡所不聞,凡宗卿劾疏中所言,皆擺遞之報也。”盡管后來因有大量的私人信件托擺鋪傳遞,影響了速度,但也能日行四百里左右。
元代的國土面積空前廣闊,要維持通信的時效性,快遞業(yè)務更是一日不可或缺。因此設急遞鋪,以達四方文書之往來,并“驗地里遠近、人數(shù)多寡、立急遞站鋪,每十里或十五里、二十五里則設一鋪”。元代時,與金字牌作用相似的傳符是圓符,分為金字和銀字兩種,“遇軍務之急,則又以金字圓符為信,銀字者次之”。危急時刻圓符作用相當于圣旨。元代鋪卒驛傳時,都有職業(yè)裝備,便于快速傳遞。“凡鋪卒皆腰革帶,懸鈴,持槍,挾雨衣,赍文書以行。夜則持炬火,道狹則車馬者、負荷者,聞鈴避諸旁,夜亦以驚虎狼也。響及所之鋪,則鋪人出以俟其至。囊板以護文書不破碎、不襞積,折小漆絹以御雨雪,不使濡濕之。及各鋪得之,則又展轉(zhuǎn)遞去。”急遞鋪可以“鋪兵一晝夜行四百里”。
明代上承唐宋走馬銀牌之制。洪武四年“五月命工部造用寶金符及軍國調(diào)發(fā)走馬符牌,以防詐偽。用寶為小金牌二,中書省、大都督府各藏其一。遇制書發(fā)兵省府,以牌入而后內(nèi)府出實用之。其走馬符牌,凡有軍國急務遣使者佩之以行。凡造金字牌二十,銀字牌二十,文曰符令。所至即時奉行,違者必刑”。洪武元年詔令“置各處水、馬站及遞運所、急遞鋪,凡陸站六十里或八十里,專在遞送使客、飛報軍務、轉(zhuǎn)運軍需等物”。明代公文傳遞一晝夜行三百里,這是常規(guī)公文傳遞的速度,遇到緊急情報,則日行四五百里。
清代快遞公文由軍機處簽發(fā),乾隆十五年五月十四日諭:“向來軍機處交出公文,簽出馬上飛遞者,定限日三百里,遇有最緊要事件,始以日行六百里字樣加簽。”清代日行六百里,已經(jīng)是歷史上情報傳遞速度最快的了,隨后還出現(xiàn)了日行八百里的“紅旗報捷”。紅旗報捷究竟有多快呢?乾隆皇帝有詩為證:“七千里外路迢遙,向十余朝今八朝。”這樣算來,真是日行八百余里。“所謂八百里者,真八百里也。驛站遇軍務時,每站必秣馬以待,一聞鈴聲,即背鞍上馬接遞,其忙急至于如此。”接力傳遞,古已有之,那么清代又是如何做到日行八百里的?主要是通過在首都和戰(zhàn)爭前線之間,大量增加驛站和人馬來提高速度的。歷史上日行四五百里,驛站與驛站之間距離最短十里,最長三十里至六十里不等,如果大量增加驛站,原本跑長跑的驛馬,就變成了短跑選手,從而顯著提升了傳遞速度。這樣才有了皇帝諭旨和官員奏折“六百里加緊”和“八百里加緊”超快傳遞的制度。
古來報捷可如斯:古代軍情快遞的應用與發(fā)展
烽火預警系統(tǒng),主要用于農(nóng)耕民族與游牧民族沖突最激烈的邊塞地帶,尤其是西北邊疆軍事預警。秦漢、隋唐和明代,是烽火使用最廣泛的時期。由草原民族主政的元代和清代,農(nóng)耕民族和游牧民族之間的地域沖突幾乎完全消解,烽火預警就很少見諸載籍。
通常,軍事公文快遞,都是驛卒持傳符,如虎符、龍符、麟符等沿著驛路快速傳遞,遇到戰(zhàn)時危急之時,則用羽檄、金字牌、紅旗報捷等,由快馬接力,日行四百、五百,甚至六百、八百里,在臨時強化的軍事快遞專線上,加緊傳遞。其中日行四百、五百里的軍情快遞,主要用于長城沿線的戰(zhàn)爭。因此,歷朝歷代無論定都何處,其軍事情報傳遞的半徑,都在二三日的行程之內(nèi)。加之北方驛站密度高,晴天多降水少,夏季氣溫較低,水系較少,適宜馬匹生存和奔跑,因此,日行四五百里的傳遞速度,基本上能夠滿足戰(zhàn)爭的需要。
到了清代,戰(zhàn)爭發(fā)生的距離半徑有了明顯的變化,比如乾隆朝平定大小金川的戰(zhàn)爭,發(fā)生在青藏高原東部邊緣的川西地區(qū),不僅軍事情報傳遞距離大大增加,而且因崇山峻嶺、溪河縱橫、雨天路滑和驛站稀少等,通行極為不便。更有遠在臺灣島的戰(zhàn)爭,中間隔著風急浪大的臺灣海峽,兩岸軍報傳播動輒月余,已足以讓遠在北京的皇帝宵衣旰食了。更為致命的是,“福建省并無驛馬,來往公文皆系驛夫走遞,水路則風信不時,渡涉維艱,陸路則崇山峻嶺,登涉不易,所有軍機處交出發(fā)寄緊要公文,一入福建之界,無論限行三百里六百里,總照律載遞送公文之例,每晝夜概行三百里。”因此,駐扎在福建的閩浙總督,為了獲得更多前線信息,甚至從往來商船水手那里收集信息。此時日行四五百里,顯然無法滿足戰(zhàn)時需要。日行八百里的快遞制度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產(chǎn)生的。紅旗快遞基本上滿足了清廷控制遙遠邊疆的通信需求。
(作者為廈門大學人文學院教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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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宋濂等撰:《元史》,北京:中華書局,1976年。
責編/李丹妮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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