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宋的物質(zhì)文明與精神文明在整個封建國家歷史過程中可以說是空前絕后的,其財政收入的繁榮更是引人注目。這與北宋建立的財政管理體制與財政官員管理體制密不可分。文章從北宋財政官員管理體制角度進行研究,對北宋戶部官員管理的課考、處罰、薪酬、選任制度進行總結(jié),提出了北宋時期的管理思維與管理方向。
【關鍵詞】北宋 財政 官員管理 當代價值
【中圖分類號】K244.05 【文獻標識碼】A
“吏者,民之本綱者也,故圣人治吏不治民”,對于官員的管理是治國的根本之道,這是諸多學者的共同認識。①對于北宋財政的研究一直是學界的熱點,從《走向自覺—近百年宋代財政史研究回顧與反思》一文中可以看到20世紀諸多學者對近百年宋朝財政史的研究。但鮮有從財政官員管理角度觀察北宋財政變遷,挖掘當代價值的研究。②北宋自元豐改革后其財務制度與官員管理有著許多特點,深入研究其內(nèi)在管理思想,對當代財政官員隊伍建設與管理有一定的歷史借鑒價值。
北宋戶部職能概述
北宋戶部及其官員職能的變遷。北宋前中期,戶部官職設置沿襲于唐朝后期,出現(xiàn)了官員與其實質(zhì)作用相互混淆的情況,往往出現(xiàn)官、職、差遣分離的情況。所以在整個北宋的前中期,戶部人浮于事,戶部成為閑職部門。對戶部官員而言,諸如尚書、侍郎、員外郎等職事官銜已經(jīng)被架空成為只是用于定俸祿的寄祿官的一種名稱,這在史料中也頗為多見。戶部本來是作為掌握中央財政大權(quán)的要害部門,在北宋前中期卻被三司取代,負責日常的財務工作。直至元豐改制,規(guī)定戶部作為“掌天下人戶、土地、錢谷之政,貢賦、征役之事”的機構(gòu),其下再設置各司,分工清晰,各司其職。戶部官員的職能也有了重大變化,除了理財?shù)墓ぷ髦黧w之外,還要負責對下級的課考、條例編撰、編寫會計錄等。改革后的戶部,空職閑職全部撤去,名銜與職事完全掛鉤,戶部的職能得以回歸。
改制后戶部官員的職能。元豐改制后,戶部官員的職能主要分為三個方面:第一是主體的財政職能,即是“掌管錢谷之事”與“有量入為出之法”,可以直白地表述為掌管稅收錢物與編制經(jīng)濟預算,戶部要對國家財政的收入與支出統(tǒng)一規(guī)劃,對政府工作的日常開銷、軍費支出、官吏俸祿統(tǒng)一安排,對賦稅、商稅、征榷也要制定合理的政策;第二是對財政體系內(nèi)的官員進行考核,考核分級進行,考核標準與考核制度將在下文詳述;第三修編條例及《會計錄》③,修編的條例,如王安石變法中的青苗法、均輸法、農(nóng)田水利法等,隨后進行的相關法律條文的修改在北宋后期戶部的工作中也是屢見不鮮,而《會計錄》則是以全國財政收支情況為基本數(shù)據(jù)來編撰的,“知天下金谷之數(shù),以察登耗虛實”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