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立法語言的良好價值導向有助于公民自覺守法。因此,需注重增強立法語言的通俗可讀性,增加立法語言的教育說理性,最大程度地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到立法語言中,進一步促進公民自覺守法。
【關鍵詞】依法治國 立法語言 公民守法 【中圖分類號】D927 【文獻標識碼】A
科學的立法,特別是高質量的立法語言有助于公民知法守法。一部好的法律能迅速在社會的各個角落普及開來,其中的說理性內容不僅能讓公民知其然,而且能知其所以然;在知法懂法的基礎上,認同法律文本蘊含的價值導向,從而把守法內化為自覺行動。
注重增強立法語言的通俗可讀性,助力全民守法
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全民守法。守法的主體是干部、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以及一切能接受教育的公民。可見,法治建設不是某些精英人士的事業(yè),也不是少數人的游戲,而是植根于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基礎事業(yè)。加之我國是一個文化水平發(fā)展不平衡的國家,在欠發(fā)達地區(qū)還有一些受教育程度不高的公民,所以法律用語應當通俗易懂,具有較好的可讀性。另外,黨的十八大已經把法治教育納入到了國民教育體系。2016年教育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聯合印發(fā)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認為法治觀念要從小樹立,守法習慣要自小養(yǎng)成,提出在小學階段就要培養(yǎng)青少年守法意識和行為習慣。青少年人生閱歷不足,理解能力有限,過于復雜的法律用語無疑會加大閱讀理解難度。因此,立法宜選擇通俗易懂的詞語。
當然,也有學者認為詞語的專業(yè)化是學科成熟的標志,特別是在法學領域,為了確保法律的穩(wěn)定性,避免日常詞語含義的變遷引發(fā)的法律修改,法律用語需要適度的抽象化和專業(yè)化,這有助于維護法律體系的科學性和完備性。例如,民法中的“行為能力”“監(jiān)護權”就屬于典型的專業(yè)術語,其內涵具有特定性,能避免日常語言容易出現的意思模糊與泛化。但是,注重立法語言的通俗可讀并不反對使用法律術語,只是強調法律術語的易懂性和必要性。所以,立法時,法律術語的使用應當遵循必要性原則。一方面,在具體條款的制定中,如果不使用專業(yè)術語就不足以表達規(guī)范意思時,適用專業(yè)術語;另一方面,對于整部法律,它的專業(yè)術語數量不宜過多??偠灾⒎ㄕZ言應以通俗易懂的普通用語為主,專業(yè)術語為輔。
增加立法語言的教育說理性,倡導知法守法
立法語言的通俗可讀并不意味著法律的流俗簡單化,是要在通俗可讀的基礎上,加強法律文本的說理論證。法律文本的通俗可讀有助于公民理解掌握字句意思,做到知其然,這是守法的前提。但是,僅僅掌握文本字面意思還不夠,如果公民能進一步了解一部法律制定的緣由,做到知其所以然,那么公民就能更好地認可和接受法律,從而自覺地遵守法律。因此,立法詞語不應當只是指令式的,不應該通篇采用“禁止”“命令”“必須”“應當”一類令人生畏的用語,還需要注重增加說理性詞語。因為說理越豐富,立法緣由闡述越到位,公民就越容易全面理解法律文本,進而認可和尊重法律,并自覺遵守法律,這樣的知法守法效果更好,更值得提倡。
立法的目的是約束人們的行為,所以立法語言天然地傾向于通過“命令”表達要求。“命令”的邏輯是,如果公民不服從就會遭到法律的制裁,這種情況下,公民服從法律,也是迫于制裁的威懾,是一種被迫的心理。因為,“命令”句傳達的是一種單方意志,沒有溝通和說理的余地,容易忽略公民的意志,且公民不易感受到法律對自己的尊重和保護。但是,如果立法中增加一些說理性內容,立法語言就會褪去一些“命令”色彩,多一些勸導色彩,這時法律就像一位充滿智慧的老人,對公民諄諄教誨。單方“命令”變成了雙向溝通,公民會感受到法律對其的理解、尊重和保護,并在這種交互性的關系中,公民更會尊重和敬畏法律,逐漸養(yǎng)成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習慣。
那么,在立法中如何增加說理性內容呢?法典一般包括總則與分則,總則中包含有說理性內容的目的條款,用于闡述制定法律的原因和理由,一般表述為:為了……依據……制定本法/條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為例,其第一條就明確指出“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是制定該法的目的。這種對立法緣由的說理,更容易增加公民對法律的認可和遵守。在這個意義上,目的條款對于法律不是可有可無的“雞肋”,而是必不可少的部分,它包含的說理性內容不僅是解釋分則條文的依據,還能促進公民守法?!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條雖然是任務條款,但其功能與目的條款并無實質差異,它傳達出的懲惡揚善精神肯定有助于公民守法??梢姡f理性內容可以幫助公民理解立法者的良苦用心,深入認識立法緣由,為公民自覺守法做準備。
依托立法語言的價值引領,推動自覺守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使尊法守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公民自覺守法是一個法治理想,它的實現有賴于立法語言的道德化、價值化與內化。法律語言一旦內化為公民心中的道德語言,公民遵守法律時感受到的就不是外在約束,而是內心的自愿選擇。公民越認同立法語言所蘊含的價值觀念,就越認可法律的引領,從而自覺地成為守法公民。通過加大懲罰力度、增加違法成本令公民守法,則“民免而無恥”;通過法律蘊含的價值觀念深入公眾內心,讓公眾在認同法律的基礎上自覺守法,公民才會“有恥且格”。所以,在新時代的法治建設中,應當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到法律語言中,公眾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高度認同有助于推動自覺守法。
“國無德不興,人無德不立。”法治精神的弘揚和守法意識的加強還依賴于“德”。《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要求,“法治教育要與道德教育相結合,注重以法治精神和法律規(guī)范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良法善治傳導正確的價值導向,把法律的約束力量、底線意識與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提升精神緊密結合”。法律的約束力量只有與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緊密結合,才能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程度的遵守。二者結合的方式不外乎兩種:一種是將道德價值融入到法律的說理性內容之中;另一種是將其直接融入法律條文中。第一種方式是通過法律來追求和促進道德價值,因為人們自然地追求道德,所以也會自然地遵守法律;第二種方式更為普遍,許多法律條文采用倡導或禁止性語句教導公民如何正確行事。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了子女對父母有贍養(yǎng)扶助的義務,這項規(guī)定本身就包含著對良好行為的鼓勵和指引,其指引力正是來自于人們對法律條文所含道德價值的認同。
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結合不僅僅是兩套治國理念的結合,也是德與法在法律條文內部的結合。道德借助法律得以弘揚,法律借助道德內化于人心,兩相進益,造福社會。立法過程要時刻注意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樣法律就會趨于祥善。在祥刑良法引領之下的公民,就會更主動地追隨法律成為有德之人,而不僅僅做一名消極的、被動式的守法公民。同時,在祥刑良法引領之下的公民也會在守法的同時,積極追求健全的道德人格。
總之,從形式上,通過優(yōu)化立法語言,可以更好地實現全民自覺守法的理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早在2009年就制定了《立法技術規(guī)范(試行)》,倡導立法語言要簡潔通俗可讀。除此之外,還應逐步加強立法語言的說理性和價值引導性。
(作者為首都師范大學政法學院講師)
【注: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政法’一個中國法概念的觀念史考察”(項目編號:13XFX005)階段性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①田林:《確立根本性立法技術規(guī)范的嘗試》,《中國法律評論》,2018年第1期。
②張文顯:《法理學》,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責編/肖晗題 美編/史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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