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全國政協(xié)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過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黨的十八大以來的五年,是黨和國家事業(yè)取得歷史性成就、發(fā)生歷史性變革的五年,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發(fā)生深刻變化、取得重大進展的五年。五年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最高人民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有力監(jiān)督下,認真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歷次會議決議,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工作目標,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不斷提高審判質量效率、隊伍素質能力和司法公信力。2013至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82383件,審結79692件,分別比前五年上升60.6%和58.8%,制定司法解釋119件,發(fā)布指導性案例80件,加強對全國法院審判工作監(jiān)督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8896.7萬件,審結、執(zhí)結8598.4萬件,結案標的額20.2萬億元,同比分別上升58.6%、55.6%和144.6%。通過發(fā)揮審判職能,為統(tǒng)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xié)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認真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深入推進平安中國建設
各級法院依法懲治刑事犯罪,審結一審刑事案件548.9萬件,判處罪犯607萬人,努力保障社會安定有序、人民安居樂業(yè)。
嚴懲危害國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把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大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爭力度,依法嚴懲煽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等犯罪,切實維護國家安全。會同有關部門出臺辦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刑事案件意見,依法嚴懲天安門“10·28”、昆明“3·01”等暴恐犯罪,維護社會大局穩(wěn)定。
嚴懲貪污賄賂犯罪。堅持“打虎拍蠅”不放松,對腐敗犯罪始終保持高壓態(tài)勢,健全職務犯罪案件審判機制,嚴厲打擊和震懾腐敗分子。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辦理貪污賄賂案件司法解釋,審結貪污賄賂等案件19.5萬件26.3萬人,其中,被告人原為省部級以上干部101人,廳局級干部810人。依法審理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令計劃、蘇榮等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在白恩培案中首次依法適用終身監(jiān)禁,彰顯黨中央懲治腐敗的堅強決心。依法懲治行賄犯罪,判處罪犯1.3萬人。依法審理貪污扶貧款、農(nóng)資補貼等犯罪案件,嚴懲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涉農(nóng)腐敗。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依法審理任潤厚等案件,決不讓腐敗分子在經(jīng)濟上得到好處。依法審理“紅通1號”楊秀珠等案件,決不讓腐敗分子逃脫正義的審判。
嚴懲嚴重危害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犯罪。制定辦理盜竊、敲詐勒索、搶奪、搶劫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釋,審結相關案件131.5萬件,判處罪犯153.8萬人。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依法審結劉漢、劉維等36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案件。嚴懲重大責任事故、危險駕駛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審結相關案件127.1萬件。積極參與禁毒斗爭,審結毒品犯罪案件57.1萬件。會同有關部門出臺維護正常醫(yī)療秩序的意見,依法懲治暴力傷醫(yī)犯罪,保護醫(yī)務人員和患者合法權益,推動構建和諧醫(yī)患關系。會同有關部門發(fā)布辦理傳銷案件等意見,審結傳銷、非法經(jīng)營等經(jīng)濟犯罪案件28.2萬件,維護良好市場經(jīng)濟秩序。
嚴懲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犯罪。加大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力度,會同有關部門出臺指導意見,堅決懲治針對婦女兒童的暴力、虐待、性侵害行為,審結相關案件13.1萬件。制定審理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司法解釋,對偷盜嬰幼兒等行為依法從嚴懲處,審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4685件。會同教育部等出臺防治校園欺凌的意見,積極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推進平安校園建設。
嚴懲危害食品藥品安全、污染環(huán)境犯罪。加大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懲治力度,各級法院審結相關案件4.2萬件,努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權和“舌尖上的安全”。制定辦理環(huán)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釋,依法從嚴懲治污染環(huán)境犯罪,審結相關案件8.8萬件。
嚴懲電信網(wǎng)絡犯罪。會同有關部門出臺辦理網(wǎng)絡犯罪案件的意見,依法懲治網(wǎng)上造謠、傳播淫穢物品等犯罪,依法審理“快播”公司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等案件,凈化網(wǎng)絡空間,決不讓網(wǎng)絡成為法外之地。堅決打擊電信網(wǎng)絡詐騙犯罪,會同公安部等部門出臺適用法律意見,審結徐玉玉被詐騙等案件1.1萬件。出臺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司法解釋,嚴懲泄露個人信息、非法買賣信息等犯罪行為,維護公民信息安全。
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堅持和發(fā)揚“楓橋經(jīng)驗”,大力推廣陜西富縣“群眾說事、法官說法”、江西尋烏法院參與鄉(xiāng)村治理等經(jīng)驗。針對審判中發(fā)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提出司法建議,促進社會風險防控。認真落實普法責任制,在審理于歡故意傷害案等社會關注案件中,加強以案釋法,既體現(xiàn)法律尺度,又體現(xiàn)司法溫度,實現(xiàn)法理情有機融合,讓熱點案件審判成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開課。